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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t12:可曾记得……

Act12:可曾记得…… (第2/2页)

活了四十五年,第一次了解到无数诗歌与文学中所表达的妒忌……这个意思的真正内涵。
  
  婚事的准备工作开始,做为隆尔希的第八位准亲王,他的身份在一夜之间高贵起来。
  
  就连自己见到他的时候,也得行礼……可是不甘心,可是却无能为力。
  
  “潘塔,你说到了明天,我穿这件礼服在大家跟前会显得更好看吗。”
  
  还在镜前,穿着那件红底银边礼服小主人轻声细语的问着自己的仆人。
  
  “你怎么不回答。”
  
  跪在自己应该跪的地方,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小主人,能做什么,又能回答什么。
  
  “……好吧,你跟我来。”
  
  被小主人牵扯着,一路走向后院,走向了家族中停着交通艇的泊位。
  
  看着往昔乘载着小主人与自己的交艇门后仓门打开,看着小主人松开手站在交通艇登艇板上,看着她对着自己的仆人伸出了手。
  
  “潘塔,你能带我走吗。”女孩儿微笑着。
  
  “小主人……女孩子,总是要嫁人的,唯一有差别的……只不过是嫁给谁罢了。”
  
  说完这句话,站在原地看着小主人,她没有动,只是望着这个仆人的同时,笑着的小脸上挂起来两行泪。
  
  “对不起,小主人。家主老爷就您这么一个女儿,您的后代肩负着传承家族血统的使命,有一本书籍上说过,能力愈大,责任越大……而潘塔,只不过是一个核心AI,一个没有高贵遗传因子的死物。”做为仆人的自己也笑着,只是眼眶中一个从未发挥过功用的人工腺体……第一次的发挥起了自己的作用:“潘塔连能力都没有,又怎么能够奢谈责任,又怎么有理由……盘缠着小主人您的一生。”
  
  一边笑着,一边将那块玉护符儿从自己的脖子上解下,将它递到她的面前。
  
  一主一仆站在那儿不知有多久,直到小主人儿伸手接过了玉符儿。
  
  “我听你的,回家吧。”
  
  这句话,满载着小主人的不甘……还有怨恨。
  
  第二天,吉日,特尔善大长老幼子杜撰·涅·奥达曼……入赘隆尔希家。
  
  三十年后,家主之位传承到了小主人的身上,从那一天开始,小主人变成了主人。
  
  又过了二十年,他与她的长女诞生在世上。
  
  又过了五年,隆尔希家的少主出生。
  
  而那个时候的自己,还在独自思考着……“为什么,我不是一个自然人。”
  
  这是一个如此可怕的悖论,如果我是自然人,又怎么可能出现在高贵的主人跟前……这样的困惑与混乱,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就一直盘缠住了自己。
  
  年纪渐长,盘缠愈深。
  
  直到一百五十年后,他在十年前就已经舍弃了过于苍老的自然人躯体,而主人……也如当初的老爷一般,走到了人生的终点尽头。
  
  漫长的岁月没有过多的改变过主人的容貌,只是苍白代替了红润,眼角生出了皱纹,那方方的厚耳朵……也不再拥有了弹性。
  
  躺在榻上的她,第四次拒绝了丈夫与后代们为她准备的义体手术,并将除了自己这位管侍与他之外的所有人一道都赶出了院子。
  
  “主人……”
  
  “叫我悠久。”
  
  榻上的主人打断道,她看着自己的仆人,脸上没有任何的波动。
  
  “……是的,悠久。”
  
  看了一眼他……最终,一个一直都想叫,却又一直没有喊出声来的名字被我说了出来。
  
  听着跪坐在榻边之人的回答,小主人微笑着,用很平静的语气继续道:“我那个时候在想,为什么他不是自然人呢。”
  
  说完这句话,她又笑了起来,咳嗽声伴着笑声,直到盖过那一丝欢乐。
  
  “我忘了,如果他是自然人,又怎么可能出现在我的跟前,又怎么服侍着我这么些年……撰,对不起,我心里喜欢的,始终是那个在夏天用微薄的奖励金给我买冰棍儿的男孩……如果有可能,我真想回到那个时候,拖着他的手儿,将他强拉到艇上去。”
  
  “可是……如果不是结果。我最终还是选择了默默承受,就像是他说的那样,我首先还是隆尔希家的幼子,其次……才是一个喜欢着他的女孩儿。”
  
  “当年,父亲让我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做完一个家族幼子应该做的所有事情……如今,我已经完成了身为隆尔希家幼子的责任与义务。现在,请让我平静的迎接我应该得到的结局,因为这是我身为一个人应得的自由与权力……撰,整整两百年的责任换来的一夕自由,请你不要再将它从我手里夺走了。”
  
  说到这儿,女孩儿的气息渐急,她看着自己的仆人,将自己的小手儿,还有从胸口的小香袋与其中取出的玉符儿一道……塞进了她那仆人的手心中。
  
  “潘塔……主人在这儿发誓,终有一天,我会以全新的身体重新降临回这个世界……到时候……我一定会带着你……去看遍每一个世界上最美的山峰与大海……”
  
  伴着喘息声,女孩儿再度笑了起来,同时眼里的神彩也开始渐渐散去。
  
  潘塔……
  
  再见……
  
  ……那一年,那一天,家主夫人辞世。
  
  …………
  
  从电子脑记忆体最深处脱离,注意到了靠在自己肩上的女孩儿,漫长的高速公路行程,还有疲倦似乎已经击倒了她。
  
  看着这张睡梦中的小脸,笑了笑,然后又从自己胸口的小香袋中,静悄悄的掏出了那枚玉符儿……其实,从那一年那一天开始,自己就一直在这个世界中寻找着人生的真正意义,比如说是自由……又比如说是权力。
  
  有一段时间,曾做过希舍尔民用港头的搬运工;有一段时间,也曾为了高能结晶参加塞里斯的黑市拳赛;有一段时间,甚至迷恋上交通艇大赛。
  
  但是这一切……都没有比住在那个庞大的让人有些目炫的大院子让人感到更加开心。
  
  渐渐的,收拾起放浪的生活,再一次为隆尔希家服务,追寻着自家小主人的血统,一代又一代服侍着,直到有第四代的小主人在缘份做怪下回到了大长老家族,与那位长子一道幸福的生活着……并生下了两个男孩。
  
  自己做为小主人的管侍,自然跟随着她,于是隆尔希家的总领管家兼职成为了奥达曼大长老家的总管事。
  
  伴着这一代又一代的小主人交替轮换,自己的年纪愈长,心中对于那位小主人儿的盘缠也就愈深。
  
  明知道那只不过是一句安慰人的话,却时刻想着……直到,那位小主人的出世。
  
  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赵家小公子的时候,不说那容貌,光是拖着长长的希舍尔袍子,带着一头土森种大豹猫望着眼前陌生人的可爱模样……就让自己忍不住的跪了下去。
  
  六百年的等待,上天最终在今天给了自己一个答案……这就是自己的小主人,自己发过誓要守着护着的小主人。
  
  潘塔·隆尔希,终于走出了盘缠了六百年的苦路……有幸就一定有不幸,事到如今,能力也好,责任也罢,都已经不再是自己考虑的东西。
  
  只希望……自己的小主人,能够找到属于她自己的真正幸福。
  
  可以吗……
  
  想来……一定是可以的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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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过火凤燎原256之后文思如那啥……陈某老爷的功力,真是让人叹为观止。
  
  当然,心中有些怨恨,明知道小孟‘姑娘’九死一生,却还想着念着……直到突然发现,其实潘塔老爷与孟‘姑娘’并没太多的差别。于是……12节就这么出来了。
  
  对了,绯炎老爷出宫了,DND系网游大神级的存在……能够与这些高段大神生活在同一个时代,也是某等宵小的幸运。
  
  当然,做为一个书虫,最大的幸运莫过于能够赶上田中老爷的后半辈子。
  
  最后……贺70万字达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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