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不小心,我不是故意的 (第1/1页)
在初中我依然是通校,选择通校有很多方面原因,最主要的是我认为通校比住校自由。住校生一般想出去如果买通不了门卫,就只有去爬围墙。值得拿出一说的是周令辉,鄙人有幸看过他一次爬墙,简直就是功夫熊猫上身,当然是还在面馆工作时期的阿宝。通校生的生活质量也要远远高于住校生,食堂抢饭过程中经常引发暴力事件,而且财大气粗的同学却受限于饭卡的每日定额,有钱没地方花。寝室楼一把年纪了,宿舍里不但住人,也住着一群人类的“朋友”,蟑螂老鼠经常在此“聚会”。集体生活将自己一切隐私无所遁形,怪习惯一旦被人一挖出来,就将跟随你的整个学生生涯,出色完成丢人现眼的任务。种种事实显示出了通校的优势,初中三年的学校生活还真只有住校转通校的情况,没人选择通校转住校。
不过通校的生活也让我三年来始终没能融入班上的大环境,朋友圈仅限于通校生中的那几个,与班上其他同学轻则骂战重则打架。作为一个没有看过一部详细描写生育过程的纪录片的男性,我现在都是崇拜女性的(不知道看了后会不会变性)。但熟悉的朋友也都知道在我的读书生涯是虔诚的男女平等支持者。比如:既然可以和男生吵架,为什么一定要被怜香惜玉的思想羁绊,况且香和玉不一定领情。我一个高中同学彭桐和我是一样的观点,而且比我还务实:他和男生打架也同样和女生打架。高中的时候我曾耳闻他与一女同学一段对话:
彭桐:肖玉立啊,你不是说初中毕业后去学跆拳道吗?
肖玉立:没学呢。
彭桐:哼,你不是一直说要学跆拳道打败我,报初中的仇吗?
肖玉立:晕......
彭桐:没关系,你现在去学咯,我一直在这等着你,随时来找我报仇,哈哈!
肖玉立无奈地走了。
初中的我虽然没像彭桐那样付诸行为,但我内心也住着彭桐,整个一全民公敌。现在想想应该是自傲和自卑的矛盾心理滋生的变异心态。我从小就有着莫名的优越感,然后小学成绩和体育也很不错,家庭条件也不错,这是我自傲的理由。自卑则源于我的外貌,我就不过多形容了,总之与帅哥无缘,而且身高只有一米三八。我是个虚荣心挺强的人,只听得顺捧人的话,当然班上并不是每个人都买我的帐,于是我就把包龙星作为我的奋斗目标。我是没有对着大海练功,但积累的功力对付班上的同学可是绰绰有余了。在一次次酣畅淋漓的骂架中我收获了别人的面红耳赤和理屈词穷,也获得了别人对我的怨恨,最终也铸成了大错。